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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定分析法之溶液制备要求
阅读次数:378 发布时间:2023/8/8 10:20:11
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,一般要求的内容,依据 GB/601-2002 中的12条规定:
1. 试剂纯度:分析纯以上:
2. 实验用水:至少应符合GB/T6682中三水的规格;
3. 配制标准物质时的温度:是指20℃时的温度;
4. 分析天平、滴定管、容量瓶和移液管,均需定期校正;
5. 标定使用时的滴定速度,一般应保持在6~8 ml/min;
6. 称量基准试剂的质量:质量小于0.5g,按精确至0.01mg称量;质量大于0.5g,按精确至0.1mg称量;
7. 制备时的浓度值范围:应在规定浓度值的 ± 5%范围以内;
8. 标定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:须两人进行试验,分别各做四平行,两人共八平行,后取八平行的均值为测定结果。浓度值报出结果,取四位有效数字;
9. 浓度平均值的扩展不确定度:一般不应大于0.2%;
10. 低浓度标准溶液配制:配制≤0.02mol/L的标准溶液时,临用,以高浓度标准溶液稀释制得;
11. 储存标准溶液的容器:材料不应与标准溶液起理化作用,壁厚薄处不小于0.2mm;
12. 保存时间:常温(15~25℃)下,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,当溶液出现浑浊、颜色变化等现象时,应重新制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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