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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或过期的干粉培养基怎么处理?
点击次数:608 发布时间:2021/5/14 11:12:06
些小伙伴在日常使用微生物培养基的时候,难免会遇到过期或使用过废弃的时候,因为是做微生物细菌检测的,所以要处理这些没用的生物试剂就成了问题。很多人会想:是否可作为垃圾扔掉?挖个坑深埋?因为其中含有营养成分,是否可以浇花?是不是要交给业污水处理的公司来解决?为保险起见,要不要自己再次灭菌处理?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?……
所以,作为使用者和医疗器械和生物培养基试剂的经销商遇到这样的问题,总会摸不着头脑?下面,小编来说下这个问题。
培养基在使用通过高压或过滤灭菌。防止污染应该注意以下事项:确认工作细胞库是否被污染,确认毒种工作种子批是否被污染,确认所用培养基及其添加成分(如小牛血清、NaHCO3等)是否被污染,均可用细菌、真菌及支原体无菌试验来确认并排除。同时要对无菌试验培养基的灵敏度进行验证。实际生产中,可以从配制好的培养液中取少量加入营养琼脂于恒温培养箱内培养,48小时即可观察有无污染。高压灭菌设备、过滤除菌设备均应进行验证,确保灭菌和除菌效果;者应在投产及其后的每6个月进行验证,后者应在每次除菌、后进行验证工作(至少应在除菌后进行次)。应将有毒区与无毒区严格分开,并有各自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及孵室,有毒区对无毒区应保持相对负压,防止病毒对培养细胞(尤其是细胞库)的污染。
对于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控制:染菌培养物及菌悬液在丢弃应在阳性室内完成销毁工作,合适的方法是121℃、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处理。
接种环在使用后立即在火焰上烧灼处理。
接触菌液的塑料吸嘴使用后应立即泡入中效消毒剂溶液内,40分钟以上。
未长菌的培养基或过期的培养基在丢弃应进行去营养处理,可以选用121℃、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。
那么,过期的培养基是否还能用呢?(干粉培养基储存)
如果过期了,培养基里的化学成分就会发生变化,可能会产生毒素等不利于细胞生长的物质,而且过期培养基般都会染菌,细胞培养对无菌条件要求比较苛刻,建议不要用过期的培养基,现用现配比较好。
当然,粉末培养基和生化鉴定管虽然过期,如果用相应的标准菌株验证后符合特征性要求的,可以尝试测试,不过要做阳性对照。次性的平板培养基保质期本来就短,如果通过验证合格的就要尽快使用,不然只能作废处理。保质期,先了解下,对每月的用量做个预评,按量采购,因为过期也是种浪费。
后,组织培养基自生产分装后即在瓶签上标明批号、出厂年月及有效期(或失效期)、般有效期为年。但年过后培养基(如无受潮变质、液体无混浊沉淀)还不致于立即失效,不过效价可能开始降低,遇有这种情况不要随便把培养基弃掉。
我们目用已过期2年多的164。培养基在适当增加其用量(由1.05克/100毫升增到1.2克/100毫升)的情况下作培养,仍能获得满意的分裂相。可见1640培养基的实际有效期并不限于年。
所以,作为使用者和医疗器械和生物培养基试剂的经销商遇到这样的问题,总会摸不着头脑?下面,小编来说下这个问题。
培养基在使用通过高压或过滤灭菌。防止污染应该注意以下事项:确认工作细胞库是否被污染,确认毒种工作种子批是否被污染,确认所用培养基及其添加成分(如小牛血清、NaHCO3等)是否被污染,均可用细菌、真菌及支原体无菌试验来确认并排除。同时要对无菌试验培养基的灵敏度进行验证。实际生产中,可以从配制好的培养液中取少量加入营养琼脂于恒温培养箱内培养,48小时即可观察有无污染。高压灭菌设备、过滤除菌设备均应进行验证,确保灭菌和除菌效果;者应在投产及其后的每6个月进行验证,后者应在每次除菌、后进行验证工作(至少应在除菌后进行次)。应将有毒区与无毒区严格分开,并有各自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及孵室,有毒区对无毒区应保持相对负压,防止病毒对培养细胞(尤其是细胞库)的污染。
对于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控制:染菌培养物及菌悬液在丢弃应在阳性室内完成销毁工作,合适的方法是121℃、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处理。
接种环在使用后立即在火焰上烧灼处理。
接触菌液的塑料吸嘴使用后应立即泡入中效消毒剂溶液内,40分钟以上。
未长菌的培养基或过期的培养基在丢弃应进行去营养处理,可以选用121℃、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。
那么,过期的培养基是否还能用呢?(干粉培养基储存)
如果过期了,培养基里的化学成分就会发生变化,可能会产生毒素等不利于细胞生长的物质,而且过期培养基般都会染菌,细胞培养对无菌条件要求比较苛刻,建议不要用过期的培养基,现用现配比较好。
当然,粉末培养基和生化鉴定管虽然过期,如果用相应的标准菌株验证后符合特征性要求的,可以尝试测试,不过要做阳性对照。次性的平板培养基保质期本来就短,如果通过验证合格的就要尽快使用,不然只能作废处理。保质期,先了解下,对每月的用量做个预评,按量采购,因为过期也是种浪费。
后,组织培养基自生产分装后即在瓶签上标明批号、出厂年月及有效期(或失效期)、般有效期为年。但年过后培养基(如无受潮变质、液体无混浊沉淀)还不致于立即失效,不过效价可能开始降低,遇有这种情况不要随便把培养基弃掉。
我们目用已过期2年多的164。培养基在适当增加其用量(由1.05克/100毫升增到1.2克/100毫升)的情况下作培养,仍能获得满意的分裂相。可见1640培养基的实际有效期并不限于年。
原创作者:上海岑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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